大风吹断树木砸死人谁担责?


在大风吹断树木砸死人的事件中,确定责任承担主体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说,在这类事件中,采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接下来,我们分情况讨论责任的承担。 如果树木属于市政管理部门所有或管理,市政管理部门就有义务对辖区内的树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确保树木的安全。如果他们没有尽到这些义务,比如没有及时发现树木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那么在大风吹断树木砸死人的情况下,市政管理部门就很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例如,他们应该定期检查树木是否有病虫害、是否有腐朽等情况,如果因为疏忽没有检查出来,导致树木被大风轻易吹断,就存在过错。 要是树木属于小区物业管辖范围,物业对小区内的树木也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职责。如果物业没有按照规定对树木进行修剪、加固等维护工作,从而使得树木在大风天气中折断并造成人员死亡,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物业应该对一些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树木进行加固,防止被风吹倒,如果没有做这些工作,就可能被认定有过错。 另外,如果树木是私人所有的,比如在个人的庭院中,那么树木的主人就有责任确保树木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如果主人没有对树木进行合理的管理,比如明知树木有倾斜、腐朽等问题却不处理,导致大风吹断树木砸死人,树木的主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发生大风吹断树木砸死人的事件后,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时,关键是看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如果他们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