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配偶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我配偶最近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们没有立遗嘱。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谁能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这些财产,想具体了解一下关于第一继承人的规定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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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配偶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另一方、子女和父母 。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第一顺序继承人,简单说就是在继承开始时,最先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和被继承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比如,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是互不享有继承权的。 子女当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收养关系后,就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权,养子女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且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此外,还有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确定好第一顺序继承人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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