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会所经营收益究竟应该归谁所有?
我住在一个有会所的小区,最近听说会所经营有收益。我就挺好奇,这收益到底该归谁啊?是我们业主,还是开发商,或者是物业呢?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怎么规定的,这收益的归属是由什么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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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判断房产权属最根本的依据是房产权属证明。一般情况下,由于政府制定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共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明确规定会所这样的经营性商业用房不得参加公共建筑面积分摊,会所面积不列入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中,业主产权证中也就不包含会所的所有权,会所所有权通常在开发商名下。根据《民法典》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当会所建筑本身的产权归属开发商后,开发商对会所享有所有权,也就可以行使经营的权利,经营收益归开发商所有,业主对于会所并不享有经营的权利,也无权要求分享会所经营的收益 。 不过,如果小区会所被认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情况就不同了。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要是会所是共有的,其经营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 此外,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所以,如果小区相关文件或业主与开发商有关于会所收益分配的约定,就按约定来处理。 相关概念: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共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是政府为保护购房人利益、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避免开发商在建筑面积测算方面侵害购房人的利益而制定的规则,明确了哪些面积该如何计算和分摊 。 所有权:《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通俗讲就是对这个东西有完全支配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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