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费到底属于谁?
我家房子最近要拆迁了,拆迁方给了一笔拆迁过渡费。家里人对这笔钱的归属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是户主的,有人觉得应该大家平分。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拆迁过渡费到底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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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费,简单来说,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于被拆迁人需要一段时间来过渡安置,拆迁方给予的用于这段时间居住等相关费用的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里的临时安置补偿就包含了拆迁过渡费。 通常情况下,拆迁过渡费是给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因为拆迁行为影响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居住权益,这笔费用是对他们在过渡期间居住困难的一种经济补助。例如,如果房屋是属于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那么拆迁过渡费自然就归该房屋所有权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的,比如夫妻共有房产,那么拆迁过渡费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由双方共同支配使用。再比如,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在此,在分配过渡费时,一般会根据家庭成员在拆迁安置中的实际需求和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比如有的家庭成员在寻找过渡住房等方面付出较多精力,在分配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但这都需要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友好协商。 要是在过渡费归属和分配问题上家庭成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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