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归谁?
我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伴侣在房子归属上有了分歧,他觉得婚后买的就该是共同财产,可我觉得是用我婚前的钱买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房子到底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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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定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需要考虑多种情形。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仍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该购房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一人名下,没有改变财产的性质。比如,张三婚前有一笔50万元的存款,婚后用这50万元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要是用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李四婚前有30万元,婚后用这30万元付了房子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剩下的贷款夫妻二人一起还。离婚时,房子可能归李四,但李四需要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 倘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从而使房屋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共有。比如王五用婚前财产买房后登记在自己和配偶赵六两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具体房屋归谁,要依据购房资金来源、房屋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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