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夫妻的房屋归谁?

我再婚了,现在和伴侣住的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房子是在再婚期间买的,但购房资金来源多样,一部分是我的婚前积蓄,一部分是婚后共同收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呢?以后要是有纠纷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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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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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再婚夫妻房屋归属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接下来,我们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是在再婚之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毫无疑问,这套房屋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不享有所有权。例如,张三在再婚前自己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并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张三。 要是房屋是再婚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产权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李四和王五再婚之后,用两人婚后的工资收入买了一套房,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李四的名字,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他们两人共有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屋的产权一般归支付首付的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补偿。例如,赵六在再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和孙七再婚后一起还房贷,以后要是涉及房屋分割,孙七可以就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屋的归属。总之,再婚夫妻房屋的归属问题要综合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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