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选择净身出户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离婚时选择了净身出户,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决定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净身出户后我会面临哪些情况,比如财产分割方面是不是就完全没份了,后续还能不能再争取权益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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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得任何财产而结束婚姻关系。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法律表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是自愿达成净身出户的协议,这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相当于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旦协议生效,签字的一方就需要按照协议放弃相应的财产权益。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签订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此外,如果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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