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让用公积金,物业把电梯关掉该怎么办?


当遇到业主不让使用公积金,而物业把电梯关掉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 首先,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而电梯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物业有管理和维护的职责,但无权随意关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物业随意关停电梯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其应尽的服务义务。 从业主的权利来看,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梯作为共有部分,业主有正常使用的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虽然这里未直接提及电梯,但物业随意关停电梯,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先与物业进行沟通,明确指出物业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其立即恢复电梯运行。可以通过书面函件的方式,这样能留下沟通的证据。 如果与物业沟通无果,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协商解决。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进行沟通和协调。 若业主委员会的协商也没有效果,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他们有权对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恢复电梯运行,并赔偿因电梯关停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电梯关停的时间、造成的不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