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补偿后土地归谁?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也拿到了拆迁补偿款,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之后土地的归属问题。这块地原本是我家使用的,现在拿了补偿,这土地是还和我家有关系,还是归政府或者其他单位了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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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土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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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后土地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在完成拆迁补偿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本身就属于国家,拆迁只是收回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依然归国家所有。例如城市里的商品房拆迁,拆迁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而土地本身自始至终是国家的,拆迁后土地由政府根据规划进行重新利用,如建设公共设施、商业开发等。 其次,若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当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并给予补偿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可能会发生转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因公共利益等原因进行征收,集体土地会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即土地所有权从集体转变为国家。比如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完成后,这片土地就归国家了。而如果不是征收性质的拆迁,只是对房屋进行拆除和补偿,土地依然归集体所有,后续集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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