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医疗责任事故赔偿?


认定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医疗责任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一概念。 在认定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时,第一步是要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接下来就要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有详细规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在赔偿责任的划分上,要根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不同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