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另一方,离婚后产权归谁?

我和我对象结婚前,他有一套房子。婚后他把这套房子赠与给我了,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的产权到底归谁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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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将自己婚前房产在婚后赠与另一方,离婚后该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婚前房产和赠与的概念。婚前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其产权在购买时就已经确定。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房产赠与中,通常涉及到房产产权的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情况一:如果赠与房产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当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另一方并完成了产权过户,这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已经正式转移到受赠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成为了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双方离婚,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的产权仍然归受赠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情况二:如果赠与房产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虽然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可能已经达成了赠与的合意,但由于房产产权尚未发生转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人在离婚时可以反悔,撤销对该房产的赠与。此时,该房产仍然属于赠与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情况三:存在赠与协议但附条件。如果赠与房产时签订了赠与协议,并且协议中附有条件,比如要求受赠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某种义务等。那么,当受赠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旦赠与被撤销,房产产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综上所述,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另一方,离婚后产权的归属取决于是否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存在附条件赠与以及赠与是否被撤销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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