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编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对侵权行为及其责任认定、承担等方面作出规定的重要法律内容。它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侵权情况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解决途径。 首先,侵权责任编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导致别人受到伤害或者损失,那么这个人就需要对这些伤害或损失负责。例如,张三在马路上开车时因为玩手机而撞到了李四的车,张三的这种过错行为导致了李四的车辆受损,张三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原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还存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像一些高度危险作业,如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条文的规定。例如,某工厂进行高压作业,虽然工厂方面没有过错,但高压作业导致路过的行人受伤,工厂依然要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对于共同侵权行为,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这些行为人都有义务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受害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比如,甲、乙两人合谋一起殴打丙,导致丙受伤,甲和乙就要对丙的伤害承担连带责任,丙可以要求甲赔偿全部损失,也可以要求乙赔偿全部损失。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上,主要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方式,包括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和对人身损害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赔偿。例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手机损坏,侵权人就需要赔偿手机的维修费用或者购买新手机的费用;如果造成他人身体受伤,就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停止侵害则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有人在网上发布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文章,受害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发布该文章。这些承担方式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