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进行了详细且全面的规定。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七编专门规定了侵权责任,这一编对各种侵权情形和责任承担方式都做了细致的说明。比如,在过错责任原则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导致别人的权益受损,那么他就要为此负责。举例来说,张三不小心把李四的手机摔坏了,张三存在过错,他就需要对李四承担赔偿手机损失的责任。 除了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还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像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等。比如某工厂排放污染物,导致周边居民健康受损,即使工厂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也需要对居民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是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在多人侵权的情况下,《民法典》也有相应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