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经济约可以不发工资吗?
我和公司签了经济约,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工资,他们说签了这种约就可以不发。我不太懂,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签了经济约真的可以不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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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约”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来说,经济约可能是一种包含经济合作关系的合同。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约定,工资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工资。 即便签订了所谓的经济约,也不能违反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如果这个经济约里存在不发工资或者不合理克扣工资的条款,那么这些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如果合同条款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会优先适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如果您签订了经济约,并且按照约定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却不发工资,您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您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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