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后,对取保候审会有影响吗?
我之前被拘留过,现在拿到了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我想申请取保候审,不知道这两个证明会不会对我的取保候审申请有影响呢?我不太懂法律,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对于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后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有影响,要分情况来看。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本身是对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及解除限制情况的一种记录。一般情况下,这两份证明并不会直接对取保候审产生不利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主要是依据这些法定情形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不过,如果拘留证明所涉及的拘留原因以及释放原因与案件情况密切相关,可能会影响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比如,当事人是因为情节较轻、证据不足等原因被释放,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更有利于申请取保候审;但如果是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等原因被拘留,又拿到释放证明后再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可能会基于其之前的表现,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高,从而对取保候审申请持谨慎态度。 所以,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本身不一定会对取保候审产生影响,关键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