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七十年以后属于谁?

我家有套安置房,听说土地使用年限是七十年,我就担心七十年之后这房子归属问题。不知道到时候房子还属不属于我,还是会被收回之类的。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安置房七十年以后到底属于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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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白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概念。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使用年限,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七十年,一般是针对住宅用地而言。对于安置房,其土地性质如果是住宅用地,也会有相应的使用年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对于安置房这类住宅性质的房屋,在七十年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 从房屋所有权角度来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房屋产权人的。也就是说,你作为安置房的产权人,对房屋本身拥有永久性的所有权。即使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七十年,房屋依然是你的。只是土地方面,由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你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当土地使用年限届满自动续期后,你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上的房屋。 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的具体情况,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后续会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执行。但总体而言,七十年后房屋本身还是属于产权人的,并且土地使用权也会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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