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后,赔偿金究竟由谁来支付呢?
我家人在工作中受伤,现在已经完成了工伤评残。但我们不清楚该向谁索要赔偿金,是单位还是其他机构呢?另外,不同的伤残等级在赔偿支付方面是不是也有不同的规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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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残后,赔偿金的支付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企业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那么部分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包括受伤人员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交通和住宿费、辅助器械购置费用、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一到四级伤残的定期抚恤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这是因为工伤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在职工发生工伤时,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来分担企业和职工的经济风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其中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明确规定。 而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五六级伤残的定期抚恤金、以及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因为在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仍需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后续的就业权益。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各项费用都必须由该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所享有的停工留薪工资同样也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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