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费用由谁出?
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起诉离婚产生的费用到底该谁出。是我先垫付,最后再由对方承担吗?还是不管结果如何,费用都得我自己 掏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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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起诉离婚时,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先缴纳。也就是说,谁先到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谁就先把这笔费用交给法院。
不过,最终费用的承担并非固定由原告承担。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费用的分担。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费用由谁承担或者双方如何分担。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其承担较多甚至全部的诉讼费用。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原则上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但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申请保全、鉴定等其他费用,这些费用的承担同样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也是由申请方先垫付,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结果来判定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如何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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