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副驾驶发生车祸交强险由谁赔偿呢?
我坐朋友车出门,结果路上发生了车祸,我坐在副驾驶受了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交强险是由谁来赔偿呀?是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还是我朋友车辆的保险公司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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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坐副驾驶发生车祸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里所说的“本车人员”一般指发生事故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所有人员。 如果是己方车辆和对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副驾驶人员受伤。对于对方车辆来说,副驾驶人员属于“受害人”,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比如,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而对于己方车辆的交强险,由于副驾驶人员属于“本车人员”,己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副驾驶人员进行赔偿。 但要是己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比如出租车等,且投保了相关的承运人责任险,那么副驾驶人员可以根据该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赔偿。另外,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仅己方车辆发生碰撞等情况导致副驾驶人员受伤,己方车辆的交强险同样不会对副驾驶人员赔偿,不过可以看车辆是否投保了其他商业保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通过该保险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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