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参加审判,单位是否不得扣工资?
我担任了法院的陪审员,最近因为要参加审判,需要请假。我担心单位会扣我的工资,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单位能不能因为我参加审判就扣我工资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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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陪审员参加审判时单位是否不得扣工资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人民陪审员的概念。人民陪审员是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他们参与到司法审判中,有助于提升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法律条文为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从法律原理上讲,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是在履行一项法定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司法公正的实现。如果单位克扣陪审员的工资,这无疑会打击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法律明确禁止单位在陪审员参加审判期间克扣工资。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如果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克扣了陪审员的工资,那么陪审员是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陪审员可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总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单位不得扣工资。这不仅是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司法公正和陪审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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