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了人受伤了误工费由谁出?
我开车撞了人,对方受伤了没办法正常工作,产生了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笔误工费到底该由我出,还是保险公司出,我买了车险。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个误工费的承担方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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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车撞了人导致伤者受伤产生误工费,关于误工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是什么。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预期财产利益损失。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没法上班,少赚的那部分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首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伤者的误工费。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如果误工费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之内,那么就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 要是误工费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接下来就看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如果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误工费,会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但如果商业险的赔偿限额也不足以支付全部误工费,或者肇事车辆根本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剩下的误工费就需要由肇事的侵权人来承担。比如车主没有购买商业险,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误工费,这时就只能车主自己掏腰包支付给伤者。 所以,车撞人受伤后的误工费,一般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再由侵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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