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发生车祸由谁赔款?


自驾发生车祸后的赔款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赔款责任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的保险赔偿机制。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简单来说,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保险,当发生车祸时,保险公司会在一定的额度内先进行赔偿。举个例子,如果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会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够,超出部分就要根据事故责任来划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经过交警认定,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一方承担7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30%的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就按照这个比例来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导致车祸发生,机动车一方虽然没有过错,但也可能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自驾的车辆是借用他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由实际开车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有过错,比如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还把车借给他,那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