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费由谁承担?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费到底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保险公司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情况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费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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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费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车险,主要是用来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除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这就好比给交通事故赔偿上了一道基本的保险,先从这里拿出一部分钱来赔偿受害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交强险都会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够,那么就需要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险。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等。如果购买了商业险,就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继续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费用进行赔付。例如,你购买了5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当交强险赔完后还有剩余的赔偿金额,只要在这50万的范围内,商业险就会接着赔偿。 要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金额加起来都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偿费用,那么剩余的部分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来承担。比如一场事故造成了100万的损失,交强险赔了20万,商业险赔了50万,那么剩下的30万就需要由侵权人自己掏腰包了。 另外,如果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举个例子,假如你是一个公司的司机,在为公司送货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赔偿责任一般是由公司来承担的,但如果是你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导致的事故,公司在赔偿后可能会向你追偿。 如果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比如你请了一个司机帮你开车,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一般是你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你能证明司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可以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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