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医药费由谁来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产生了不少医药费,但是我不知道这笔费用该找谁承担。是医院肯定要负责一部分,可具体的赔偿规则是怎样的,我心里没底。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医疗事故里的医药费到底该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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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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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药费的赔偿主体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通常情况下,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医药费的赔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安排和管理下进行医疗活动,他们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要对患者因此产生的医药费等损失进行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是由于医疗器械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医疗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医药费,但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可能是医疗器械的生产者等。 此外,如果患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没有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病史等情况,影响了医疗判断,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相应地减少医疗机构的赔偿份额。所以,具体的医药费赔偿情况要根据实际的医疗事故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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