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医院,护工费由谁承担?
我生病住院了,生活没法自理请了护工,但是我不知道这笔护工费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承担,还 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让其他人或者机构承担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关于护工费承担方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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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请护工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而住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要是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也就是说,工伤情况下,前期单位要负责护理事宜,如果需要长期护理,符合条件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拿到护理费。比如小李在工厂工作时受伤住院,在他停工留薪期内,工厂就有责任安排人护理他或者承担请护工的费用。
如果是因为他人侵权导致住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里的护理费就包含了护工费,所以这种情况下护工费应由侵权人承担。例如小张被小王开车撞伤住院,请护工的费用就可以要求小王来赔偿。
要是没有上述情况,是自身疾病等原因住院,一般来说护工费就得自己承担了。不过,如果购买了相应的商业保险,像包含护理费用保障的医疗保险等,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来支付护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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