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租赁合同由谁提供?
我打算租个门市做点小生意,现在和房东谈得差不多了,就差签合同。但我不知道这门市租赁合同是该我准备,还是房东准备,有点拿不准,想问问法律上对这个有规定不,到底该谁来带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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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门市租赁合同必须由哪一方提供。也就是说,无论是出租方(房东)还是承租方(租户)都可以准备租赁合同。 从实际操作和常见情况来看,一般是由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这是因为出租方通常对租赁的房屋情况更为了解,并且可能之前有过出租房屋的经验,所以由他们准备合同相对更便利。例如,房东清楚房屋的各项设施、租赁的相关要求等,能够在合同中准确地列出这些信息。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承租方不能准备合同。如果承租方对租赁事宜有特殊的要求或者考虑,也可以自行起草合同。然后将合同交给出租方进行协商和修改。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讨论,达成一致后再签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无论哪一方提供合同,都应当确保合同包含这些必要的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都应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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