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由谁出版?
我最近要租房子,准备签房屋租赁合同,但不太清楚这个合同一般是谁来提供出版的。是房东自己准备,还是有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来出版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避免后续出现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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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版”,更准确的说法是提供或者拟定,一般有多种情况。 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是房东和租客双方自行拟定房屋租赁合同。这意味着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租赁的特殊要求来起草合同条款。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自行拟定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 此外,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也会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当房东或者租客通过中介来达成租赁交易时,中介通常会拿出他们准备好的合同。这些合同一般涵盖了常见的租赁条款,比较规范。不过,双方在使用中介提供的合同模板时,也需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其符合自身利益。 还有,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制定一些标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例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通用的合同范本,供租赁双方参考使用。这些范本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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