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签收前被烧毁,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结果快递还没签收就被烧毁了。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谁负责,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责任划分,以及我能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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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网购商品签收前被烧毁的责任承担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从买卖合同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通过网络购买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商品,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通常在签收前,商品出现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卖家承担。 其次,如果是运输途中由于快递公司的行为造成商品损毁,比如快递公司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火灾发生使商品被烧毁,那么快递公司需要负担相应责任。例如,快递公司未按照规定存放快递,将其放置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从而引发火灾。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寄件人隐瞒货物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的事实,而造成火灾,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均可要求寄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就风险转移事先做了约定,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那么合同的约定将被优先适用。但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往往买卖双方没有协商的可能性,因此绝大多数的网络购物都没有合同约定风险转移的内容。 总之,网购商品签收前被烧毁,一般由卖家承担责任,如果快递公司存在过错或者寄件人有隐瞒危险事实等情况,相应方也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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