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受伤的职工,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我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结果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到底该找原单位还是借调单位负责我的工伤赔偿。想了解下具体的责任划分,以及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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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被借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后受伤,一般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讲,工伤保险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支付工伤待遇等一系列责任。在借调情形中,虽然职工的工作地点和服务对象发生了变化,但劳动关系仍然在原用人单位。例如,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通常由原用人单位保管,借调单位可能并不全面了解职工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流程如下: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是工伤赔偿申请。职工或其所在单位可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若原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均应由原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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