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票通知单应该由谁出具?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涉及到开发票的事,公司内部对于开票通知单由谁来出具产生了分歧。有人说是业务部门,有人说是财务部门。我想弄清楚,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开票通知单到底应该由谁来出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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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票通知单是在经济活动中,为了明确开票的具体信息,如开票金额、开票项目、受票方信息等内容而开具的一种书面通知。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开票通知单应由谁出具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开票通知单,但开票通知单是为开具发票服务的。 从企业内部职责划分来看,业务部门通常是业务的直接经手人,他们对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时间等最为了解。所以业务部门具备出具开票通知单的天然优势,他们能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准确填写开票所需信息。 而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也可以出具开票通知单,因为他们需要对发票进行审核和账务处理,对于发票的合规性和财务核算要求更为熟悉。他们出具开票通知单可以更好地保证发票符合财务制度和税务法规的要求。 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管理需要来确定由哪个部门出具开票通知单。可以通过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或者业务操作流程来明确这一职责。比如,如果企业业务流程中业务部门与客户直接对接较多,那么由业务部门出具开票通知单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开票可能更为合适;如果企业更强调财务的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那么也可以规定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业务信息来出具开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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