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误工交通费该向谁索要?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法正常上班,产生了误工费,而且为了处理事故跑来跑去也花了不少交通费。我就想知道,这些误工交通费到底该问谁要啊,是肇事者还是保险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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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里,误工交通费的索要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和交通费的概念。误工费指的是受害人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交通费则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确定了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误工交通费。要是赔偿金额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接下来就看肇事车辆有没有购买商业保险,有的话商业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接着赔。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加起来都不够,或者肇事车辆根本没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下的误工交通费就得由肇事的侵权人自己来承担。另外,如果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那就会按照双方责任的比例来分担误工交通费。比如,经过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误工交通费通常就是双方各承担一半。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可以先和对方以及保险公司协商误工交通费的赔偿问题。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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