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好该找谁投诉?
我们小区的物业太不尽责了,垃圾清理不及时,小区安保也有问题,公共设施坏了很久都没人修。我想投诉他们,但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有没有懂的朋友能告诉我应该向谁去投诉物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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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小区物业不好的情况时,有多个途径可以进行投诉。 首先,可以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中就包括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业委会详细说明问题,由业委会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进行整改。 其次,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住建局的投诉电话,或者到其办事窗口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再者,还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中也承担着一定的职责,它们负责指导、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因此,当物业问题引发纠纷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介入调解。 另外,如果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业主的生活,且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业主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物业不作为的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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