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重要原因。 首先,从宪法的地位来看,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为了凸显宪法的这种核心地位,让人们时刻牢记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性和权威性。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宪法的了解可能并不深入。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的内容和精神,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宪法所赋予和规定的。这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再者,设立国家宪法日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通过国家宪法日这个重要的契机,可以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促使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从而推动整个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对世界法治文明的积极回应。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宪法纪念日。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展示了我国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国际舞台上更好地发挥法治的作用,促进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