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什么特性?
我一直不太明白宪法为啥是国家根本大法。平时感觉它挺抽象的,不像一些具体的法律能直接用到生活里。我想知道宪法到底有啥特别之处,它和其他法律比起来,优势体现在哪呢?它具有哪些特性让它成为根本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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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被称为国家根本大法,是因为它具有多方面的重要特性。 首先,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普通法律只是对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规范民事领域的各种关系,而宪法则规定了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根本性内容,像我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体现了宪法在内容上的根本性和全面性。 其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方面,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例如,依据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制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权利。另一方面,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如果普通法律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再者,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的制定,往往需要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立法机关过半数通过即可。这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保障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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