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从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来看,个人信息是公民人格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消费记录等,被广泛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一旦被非法获取或滥用,可能会给我们带来诸多困扰,比如遭受骚扰电话、诈骗信息,甚至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个人信息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让我们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有更多的控制权和安全感。它规定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如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删除权等。这就好比给我们的个人信息上了一把‘锁’,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我们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才能被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企业和组织通过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来开展业务。然而,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过度收集、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这不仅损害了公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设定了严格的义务和责任,要求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这样可以促使企业规范自身的信息处理行为,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从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角度,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推进,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日益频繁。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标准和要求存在差异,这给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障碍。我国颁布《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助于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促进国际间的信息安全合作和数据有序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