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短刑期服刑者为什么难获减刑机会?

我有个朋友刑期比较短,最近听说短刑期服刑者很难获得减刑机会,我挺好奇这是为啥。想具体了解下是哪些因素导致短刑期服刑者在争取减刑的时候会面临更大的困难呢?是政策规定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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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短刑期服刑者难获减刑机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在考核基础分方面存在问题。比如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很多短刑期服刑者没有考核基础分,如果表现不好还可能提前被扣分。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后,余刑一年以下的囚犯一般接受一个月入监教育,一年以上的接受2 - 3个月入监教育,而入监教育期间同样没有考核基础分,这就导致他们积累分数争取减刑的时间和机会较少。 其次,心态和改造积极性影响。一些短刑期服刑人员觉得刑期不长,服刑改造不积极,很难在日常考核中获得分数,而减刑往往需要良好的日常表现和考核分数作为支撑。 再者,财产刑履行情况有影响。许多囚犯有财产刑,如罚款、赃款等。一些地区规定,未完全履行财产刑者不得减刑,即便现在普遍做法有所改变,未完全履行财产刑的服刑人员减刑幅度也会受到限制。 另外,时间条件限制。刑期在五年以下的,执行一年以上方可要求减刑。对于刑期较短,尤其是两年以下的服刑人员,大多来不及满足这个时间要求。 从法律依据来看,《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然而,短刑期服刑者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很难满足这些减刑条件。不过,如果短刑期服刑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应当减刑。但重大立功表现的条件难度较高,这也是短刑期服刑者获得减刑机会难的一个因素。总体而言,虽然短刑期服刑者获得减刑机会困难,但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关键还是要看服刑人员自身的改造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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