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缴为什么需要补缴?


个税汇缴需要补缴税款,主要和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扣除项目有关。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税汇缴的概念。个税汇缴,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您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就可能出现预缴税额与全年应纳税额不一致的情况。 导致需要补缴税款的原因有多种。一种常见情况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每个单位在预扣预缴税款时都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这样就可能导致全年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超过了6万元,从而使得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需要进行补缴。 另外,如果您除了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这些收入在预扣预缴时的计税方式和年度汇算时不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而在年度汇算时,是将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如果合并后适用的税率提高,就可能需要补缴税款。 还有一种情况是,您在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新单位在发放工资预扣预缴税款时,没有累计您之前的收入和扣除情况,也可能导致预缴税额不足,需要在汇缴时补缴。 总之,个税汇缴补缴税款是根据您全年的实际收入和扣除情况来确定的,目的是确保您按照规定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