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装到高速护栏为什么要先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了高速护栏,路政要求我先垫付赔偿费用。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要这样,想知道这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不能等责任认定后再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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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设施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到高速护栏的情况下要求先垫付赔偿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合理性和相关规定依据的。 首先,高速护栏属于公共设施。当车辆撞击导致其损坏时,对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害,需要及时进行修复,以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高速护栏被撞坏,撞坏者就成为了侵权责任人,有义务对损坏的设施进行赔偿。 其次,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高速公路的管理维护有着较高的时效性要求。如果不及时对损坏的护栏进行修复,可能会影响到后续车辆的通行安全,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要求责任人先垫付赔偿费用,可以让管理部门迅速获取资金用于修复工作,尽快恢复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 再者,先垫付并不意味着最终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就确定了。后续如果涉及保险理赔等情况,责任人可以凭借相关的垫付凭证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一般车辆都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部分险种是可以对公共设施损坏赔偿进行理赔的。责任人在垫付费用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经审核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款。 不过,如果责任人对赔偿金额或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比如,可以要求路政部门提供详细的损失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有疑问的,还可以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共同确定合理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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