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会退税?

我每年都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今年收到通知说可以退税。我不太明白,平时交税都是按照规定来的,怎么突然就有退税这回事了呢?想知道个人所得税退税到底是基于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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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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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会退税,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行的是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相结合的制度。预扣预缴是指在取得收入时,由支付方按照一定的方法预先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则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全年的综合所得进行汇总,按照统一的税率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再与预扣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出现退税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是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小李月工资收入3000元,但是1月份获得了一笔劳务报酬4000元,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然而小李全年收入只有3000×12 + 4000 = 40000元,不足6万元,这种情况下,之前预缴的税就可以退回来。 其次是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小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按照规定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但他在预缴时没有申报,那么在年度汇算时就可以补充扣除,从而产生退税。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例如小赵在年中才开始工作,只工作了6个月,但是在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月只扣除了5000元的减除费用,总共扣除了3万元。而在年度汇算时,他可以扣除6万元的减除费用,这样就会产生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所以,当预扣预缴税额大于全年应纳税额时,就会产生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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