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税为什么还有补缴纳情况?

我申请退税的时候,发现最后显示还要补缴纳税款,这让我很疑惑。我一直以为退税就是国家给我退钱,怎么还会出现要我补税的情况呢?我想知道这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这样,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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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补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退税和补税都是正常的现象,这与我国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有关。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为什么退税时还可能出现补缴纳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综合所得,它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平时,单位或者支付报酬的一方会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而到了年度汇算的时候,我们要把这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再和平时已经预缴的税款作比较。如果平时预缴的税款比全年应纳税款多,那就会产生退税;反之,如果平时预缴的税款比全年应纳税款少,那就需要补税。出现补税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第一种情况是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因为每个单位在预扣预缴税款时,都会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每月5000元。这样一来,在年度汇算时,就可能导致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重复,使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准确,从而需要补税。第二种情况是除了工资薪金之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综合所得。这些收入的预扣率和年度汇算时适用的税率可能不一样,就会造成预缴税款和应纳税款之间存在差异。比如,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税率可能相对较低,但在年度汇算时,综合所得的税率可能会提高,就需要补税。还有一种情况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这就导致平时预缴的税款不足,在年度汇算时自然就需要补税了。总之,退税时出现补缴纳的情况是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和征收管理规定所决定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实办理年度汇算,该退税的退税,该补税的补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所以,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汇算,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等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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