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后员工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员工?


关于工作十年后员工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公司与工作十年的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工作了十年,公司就应当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在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工作十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5000×10 = 50000元。 **二、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比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员工,则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员工工作十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那么赔偿金就是5000×2×10 = 100000元。 **三、员工主动离职的情况**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此时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 **四、关于高收入员工的特殊规定**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如果员工月工资是20000元,工作十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15000×10 = 150000元;如果员工工作了15年,经济补偿就是15000×12 = 180000元。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