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的员工被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作十年的员工被辞退,其补偿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用人单位是合法辞退,比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 -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 -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 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十年,用人单位需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若员工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即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法定理由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工作十年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二十个月工资标准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 最后,还有一种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