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期限为什么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我家有块地是承包的,现在想把这块地流转出去。但听说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太明白为啥会有这样的规定,这规定是怎么回事,对我流转土地有啥影响呢?
展开


在农村土地流转等场景中,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是一项重要规定。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里涉及的几个概念。土地承包期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限,这个期限在你和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了。而土地流转则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确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假如流转期限超过了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会产生很多问题。对于发包方来说,超过承包期后,土地的权益是要收回或者重新安排的,如果流转期限过长,就会侵犯发包方的权益。对于受让方而言,超过承包期部分的流转约定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一旦承包期结束,发包方收回土地,受让方可能会遭受损失。所以,这项规定既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受让方注意流转期限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