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提出离婚在几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老婆最近关系不太好,感觉过不下去了,她好像有离婚的想法。我想知道要是真走到那一步,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呢?主要想了解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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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下是一些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说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另一方或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伤害,或者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像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少分。 孩子抚养权方面,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等,抚养权可能归父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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