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会全部抓起来吗?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并非一定会将所有参与人员都抓起来。首先我们要明白聚众斗殴罪的概念,它指的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里明确指出了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首要分子,就是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他们是事件的发起者和主导者。而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在聚众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实施斗殴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到较大推动作用的人。 对于那些只是一般参与,比如只是跟着去了现场,但没有实际参与斗殴行为,或者参与程度非常轻微,对斗殴的发生、发展和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人,通常不会按照聚众斗殴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不会受到法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所以,对于一般参与者,可能会依据此条规定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总之,聚众斗殴案件中是否抓人以及抓哪些人,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判断每个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