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金会退还吗?该怎么退保释金?


保释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会退还的。保释金其实就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在给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缴纳的一笔钱 ,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要是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已交纳的保释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且会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释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关于怎么退保释金,如果满足退还条件,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需要再找公安机关,只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直接到当初缴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即可。这里的“有关法律文书”指的是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在实际操作中,决定退还保释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释金后,会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保释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释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释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相关概念: 保释金:取保候审时缴纳的保证金,用于保证嫌疑人遵守规定。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责令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碍诉讼活动。 《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 《判决书》: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文书。 《裁定书》:法院对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