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的钱上交后还会被判刑吗?


在探讨收受贿赂的钱上交后是否还会被判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受贿罪的定义。受贿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接下来,我们看看将受贿所得的钱上交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一般而言,主动上交受贿款项属于积极退赃的表现。积极退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悔悟的态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这里强调了“及时”,若能在收受财物后马上意识到错误并迅速退还或上交,那么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 然而,如果没有做到“及时”上交,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即使之后上交了受贿款,依然可能构成受贿罪。不过,上交款项这一积极退赃的行为,在法院量刑时会被考虑进去。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也就是说,上交受贿款虽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总之,收受贿赂的钱上交后是否会被判刑,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及时上交,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受贿;若未及时上交,仍会构成受贿罪,但积极退赃能在量刑时起到从轻处罚的作用。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