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儿女要求法定继承会被支持吗?


在探讨老父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儿女要求法定继承是否会被支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概念。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的一种继承方式。而法定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表明了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地位。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应当优先按照遗嘱来处理遗产。 那么,什么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遗嘱符合相应的法定形式要件,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老父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儿女要求法定继承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因为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法律应当尊重这种意愿。除非儿女能够证明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或者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但儿女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无效,就应当按照遗嘱来继承房产。 综上所述,在老父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儿女要求法定继承房产通常是不会被支持的。建议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