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期限到期公司会自然解散吗?
我开了家公司,当时注册时规定的经营期限快到了。我想了解下,是不是经营期限一到,公司就自然解散了呢?需不需要我们股东做些额外的事情来处理公司后续,还是说就等着自动解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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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经营期限到期公司是否自然解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从这条规定来看,当公司经营期限到期时,是满足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之一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一定会自然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可以存续。也就是说,当经营期限到期时,公司的股东们可以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若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经营期限,那么公司就不会解散,可以继续正常经营下去。 若股东们没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延长经营期限,公司就会进入解散程序。公司解散后,要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期限到期并不必然导致公司自然解散。股东们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选择是否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让公司继续存续。若不选择继续存续,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等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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