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记录法院会采纳吗?
我在一场涉及隐私和权益的官司里,想把对方的开房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我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法院会不会认可这样的证据。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开房记录法院到底会不会采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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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否会采纳开房记录作为证据,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白证据的合法性概念,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证据的收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也明确,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如果开房记录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比如由司法机关依法调取,这种情况下,它有可能被法院采纳。司法机关拥有相应的职权和程序保障,可以合法地获取相关信息。 然而,如果是当事人通过非法手段,例如私自侵入他人账户获取,或者雇佣非法的调查机构获取开房记录,那么这种证据就会因为来源不合法,法院不会采纳。因为这种获取方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此外,即使开房记录是合法获取的,它也不一定必然会被采纳。法院还会审查该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也就是说,这个开房记录必须与案件的争议焦点有直接的联系,能够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如果该记录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法院同样不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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